2023-03-09 03:36

数字藏品搞营销,玩法不能太狂飙

近日,爱奇艺借力热播剧《狂飙》,联合数藏平台发售的单价68元的“狂飙”3D数字藏品,在开售的1小时内就将7777份藏品售空。这也再次昭示了数字藏品行业的向好态势,数字藏品生态圈也逐步规范,甚至有人宣称“发布数藏将是全行业的新营销标配”。

品牌开展的数字藏品营销模式也各种各样,例如江小白推出的购买数字藏品附送特别版白酒;奈雪的茶推出的数字藏品配套实体潮玩;大麦推出的正面为传统电子票,背面是独立藏品的数字收藏门票等。

品牌方加入数字藏品营销赛道似乎已然大势所趋,但无论采用什么营销模式,都要把控好潜在的法律风险。根据曼昆团队的服务经验,在发行数字藏品营销的过程中,特别需要注意如下几方面。


1.数字藏品发行平台的选择


靠谱的平台能够排除一半以上的雷,这话一点也不夸张。作为品牌方要考虑数藏营销,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精选自己的合作伙伴。

(1)数藏平台的资质证照是否合规完善。通常而言,数藏平台应当取得公安备案、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ICP证、EDI证、文网文等。此外,若平台应根据开展的特定业务取得相应许可或备案,例如开展艺术品经营活动的,应取得艺术品经营备案;以拍卖方式发行藏品的,取得拍卖经营许可证等。

(2)数藏平台的发行方式和发行记录。数藏平台是否开通二级市场也应纳入考量范围。一般来说,未开设二级市场的数藏平台风险较低,但可能无法满足品牌方的营销需求,不能开发更多有趣、有效的营销策略。

此外,品牌方还应关注数藏平台的藏品主题和藏品历史发行记录,是否符合品牌定位。目前国内部分数藏平台集中于中国传统文化相关主题,发行过的藏品风格也较为统一。因此,为了直达目标受众、推广品牌特色,应当审查对数藏平台的发行记录予以审查。


2.数字藏品的知识产权审查


若品牌方委托他人创作获取作品知识产权,从而发行数字藏品,应当对作品的独创性予以审查,并在书面委托协议中约定创作人侵权的违约责任等内容,规避相关风险。

品牌方联合第三方授权发行数字藏品的,则需严格审查作品是否具有充分的权利或取得必要的授权。最好签订书面授权协议,从权利类型、授权期限、授权性质等方面进行协议内容的审查。


3.数藏平台的合作模式


目前行业中,作为品牌方和数藏平台的合作方式通常为如下两种:

(1)品牌方作为委托方,由作为受托方的数藏平台负责数字藏品的铸造、发行等事宜。在此方式下,双方从法律上来说是委托合同关系,虽然从法律上来说所有的法律责任要由委托人来承担,但通过双方合同约定的方式,品牌方可就委托事项对数藏平台的履约标准进行明确要求,同时约定清楚双方的违约责任分担,从而降低自己在发行藏品营销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2)若品牌方作为技术使用方来自行发售藏品。此时发行方仅仅使用数藏平台提供的铸造、上链、展示等技术功能,此时品牌方和平台之间从法律上来说为技术服务的合同关系,对于技术服务提供者的数藏平台来说,其法律责任自然也要小得多。

因此品牌方发行数字藏品,需要确定与数藏平台的合作方式及法律关系,厘清双方权责,明确约定各类风险出现时的损失、责任承担问题。此外,品牌方不论以什么方式发行数字藏品,也要遵守《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踏入品牌营销“合规禁区”。

更多关于数字藏品营销合规方面的实务文章,曼昆团队将持续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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