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6 02:11

中国AIGC创业,这些经营资质不可少!

01 没有备案?受到行政处罚


最近有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在AIGC圈广为传播。广西桂林有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他们开发的小程序接入的是ChatGPT的服务,因该公司运营的两家网站未作网安备案,因此受到了行政处罚。不少AIGC创业的朋友都在群内讨论,这件事让大家嗅到了一丝“中国AIGC创业的法律风险”。

那么,想要在AIGC行业乘风破浪,要具备哪些资质呢?本文将详解AIGC行业的资质要求,为我们在创业路上的伙伴“保驾护航”。

风险提示:本文仅代表红林律师个人观点,仅供交流讨论,不构成对特定事项和商业项目的法律意见,如需具体事项咨询,可添加文末作者微信。


02 中国AIGC创业需要哪些资质?


2023年7月13日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并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算法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那么,什么是“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呢?

根据2018年网信办发布的《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第二条,【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下列情形:

(一)开办论坛、博客、微博客、聊天室、通讯群组、公众账号、短视频、网络直播、信息分享、小程序等信息服务或者附设相应功能;

(二)开办提供公众舆论表达渠道或者具有发动社会公众从事特定活动能力的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

简单来说,就是让用户能够与“外界”交流的服务,例如我们常用的知乎、抖音、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推送资讯、发表内容的互联网应用,都属于【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

同理,我们AIGC的产品支持用户的作品分享、社区互动,则大概率会被认为属于【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则需要进行“算法备案”和“安全评估”。

除了专门针对AIGC的监管文件,对于创业者来说,还有其他的相关经营资质也需要注意,否则会面临文章开头的网络科技公司一样受到处罚。通过对AIGC行业相关监管文件和AIGC经营相关的法律条文的整理,以业内知名的若干AI应用为案例,对所应具备的资质进行了总结,供大家参考:

1. ICP备案与ICP许可证

根据我们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非经营性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需要“ICP备案”;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需要办理“ICP许可证”。用我们日常通俗的话来说,ICP资质“两步走”:

  • 使用国内服务器进行互联网业务需要有ICP备案
  • 如果有进一步的业务需求——涉及“收费”,比如会员收费、广告收费、充值业务、交易业务等等,就需要进一步办理ICP证

例如,国内知名AIGC网站——视觉中国网页显示该公司取得ICP许可证:

2. EDI许可证

EDI是指“在线数据交易与处理业务”,它包括交易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和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例如,像天猫、淘宝、美团、咸鱼这种电商、外卖、二手交易类平台都需要EDI许可。如果AIGC创业者的网站涉及到此类交易业务,需要办理EDI许可证

例如,无界AI平台,有些生成图片是可以交易的,因此该平台也具备EDI资质。

3. 网络安全备案

文章开头图片中的公司,正是因为没有进行网络安全备案,才受到了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11条的规定,使用国内服务器,开设网站、小程序、后台系统或者是APP等这些网络业务都要进行网安备案,不然业务就不能开通使用。因此,AIGC创业者还需要向公安机关进行网络安全备案

例如,昆仑万科网站标注其取得了ICP备案、ICP许可证,并进行了网安备案:

4. 算法备案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规定,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以及技术服务支持者,需要进行“算法备案”,变更、注销也需要履行相应的手续。

简单来说,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荐、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这些服务提供者都需要进行备案。

经笔者查询,无界AI、昆仑万科、灵动音网站等这些知名AIGC网站尚未进行算法备案。

5. 安全评估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如果深度合成技术,其服务提供者以及技术服务支持者如果涉及识别人脸、人声等生物信息;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以及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则需要进行“安全评估”。

另外,《网络安全法》还规定,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也需要进行安全评估。

6.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需要备案,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则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以营利为目的”指的是,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比如网络游戏、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

例如,灵动音科技是一家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音乐创作服务商,他们利用AIGC技术提供音乐产品,该公司就取得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03 没有资质会怎么样?


1. 没有ICP,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关闭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如果没有ICP备案,经营者会被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更有关闭网站的风险。

如果是经营性互联网服务没有ICP许可证,或超出许可提供服务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另外,网站没标注ICP备案号的,罚款!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没有网安备案的,警告或停机整顿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整顿。

3. 没有“算法备案”与“安全评估”,警告批评/罚款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没有进行算法备案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信息更新,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规定,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以及技术服务支持者,如果没有进行安全评估的,会通过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向公众提示,该互联网信息服务存在安全风险,并且如果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处理。

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境外存储网络数据,或者向境外提供网络数据,没有进行安全评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4. 没有文网文,警告/罚款/“黑名单”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会被相关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经营活动的,依法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

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5. 没有EDI,警告/罚款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违反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04 总结


想要在AIGC行业创业,ICP备案、网安备案是必须的,有较大的舆论属性的产品或服务则需要算法备案、安全评估。另外,如果涉及其他特殊行业服务,法律有相关规定的,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审核、备案、许可等。

为了方便各位AIGC创业者阅读收藏,笔者也将上述内容整理成了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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